贈與稅免稅額按年度算:跨年度贈與要注意什麼
寫完大繼承時代那篇之後,最多人接著問我:「贈與稅到底怎麼算?」
先從一個最常被問到的規則講起:免稅額跟月曆有關。
為什麼 12 月特別重要
贈與稅的免稅額是每人每年 244 萬元。關鍵在「每年」這兩個字:它按年度計算,用不完不會累積到明年。
也就是說,如果你今年沒用到這 244 萬的額度,到了 12 月 31 日午夜,它就消失了,不會變成明年的 488 萬。
所以有些家庭會這樣安排:在 12 月底給一次,隔年 1 月初再給一次。 中間可能只隔幾天,但在稅法上分屬兩個年度,所以用掉的是兩個年度的免稅額。
一個人 244 萬,兩個年度合計 488 萬,都在各年度的免稅額內。
夫妻的額度各自計算
免稅額是「每位贈與人」各自擁有的,所以爸爸有 244 萬,媽媽也有 244 萬。
夫妻兩人、跨兩個年度,合計就是 976 萬元:
| 今年 12 月 | 明年 1 月 | 小計 | |
|---|---|---|---|
| 爸爸 | 244 萬 | 244 萬 | 488 萬 |
| 媽媽 | 244 萬 | 244 萬 | 488 萬 |
| 合計 | 488 萬 | 488 萬 | 976 萬 |
如果孩子剛好要結婚,還能再加一層:子女婚嫁時,父母每人各贈與 100 萬元不計入贈與總額,這是在 244 萬之外額外的額度。實務上「婚嫁時」指的是結婚登記前後 6 個月內,所以婚期和贈與時間要對得上。
另外補一個觀念:配偶之間的相互贈與不計入贈與總額,金額多大都免贈與稅。所以如果其中一方名下資產比較多,可以先在夫妻之間調整,再各自用自己的額度給孩子。
三個最常踩的地雷
規則本身不難,難的是細節。以下三個是我看過最常出錯的地方。
地雷一:一人匯了 488 萬,說「這裡面有我太太的額度」
不行。免稅額是跟著「贈與人」走的,要用媽媽的額度,就必須從媽媽自己的帳戶匯出。爸爸一次匯 488 萬,再主張其中一半是媽媽給的,稅捐機關不會認——那會被看成爸爸一個人贈與 488 萬,超過的 244 萬要課稅。
地雷二:以為「按下轉帳的那天」就是贈與日
跨年度安排的關鍵在日期,但網路銀行按下轉帳的日期,不一定等於稅法上認定的贈與日。12 月 31 日深夜操作、銀行實際入帳落在 1 月 1 日,兩筆就可能被歸進同一個年度,就會超過免稅額。想做這個安排,不要卡在跨年夜那一刻,留幾天緩衝。
地雷三:只有金流,沒有證據
錢匯過去了,但沒有任何文件說明這是贈與。日後被查,容易被解釋成借貸、代持,或是無法說明的資金往來。建議搭配一份簡單的書面贈與契約,連同匯款紀錄一起留存。
除了這三個,還有兩件事要先知道:
- 「視同贈與」也算贈與。幫子女付房貸、替子女出購屋頭期款、二親等之間的財產買賣,這些都可能被認定為贈與,不是只有「直接匯現金」才算。子女買房時被查資金來源,是很常見的情況。
- 贈與不動產不只有贈與稅。還會牽涉土地增值稅、契稅,而且是用公告現值計算,跟你以為的市價不一樣。不動產的贈與規劃,一定要先找專業的人算過。
現在到 12 月,可以做這四件事
今天是 10 月,還有兩個多月,時間剛好:
- 確認今年的額度還剩多少。 把今年已經給出去的錢加總一次——包含你可能沒意識到是贈與的那些(替孩子付的大筆支出也算)。
- 決定誰給、給多少、從哪個帳戶出。 夫妻各自從自己的帳戶匯款,這件事現在就要安排好。
- 把日期排開。 12 月中下旬給第一筆,1 月上旬給第二筆,不要擠在 12 月 31 日。
- 準備書面文件。 一份簡單的贈與契約,加上匯款單據,留著。
順便提醒申報:在 244 萬免稅額內的現金贈與不必申報;超過免稅額的部分,要在贈與日起 30 日內申報,逾期會有罰則。如果是贈與不動產,即使在免稅額內,也要申報才能取得證明書辦過戶。
還是要誠實說一句:我不是會計師。 金額大、牽涉不動產或公司股權,或是家裡狀況比較複雜的,一定要找會計師或稅務律師實際算過。這篇的目的是讓你知道「有這件事、大概怎麼運作、哪裡容易出錯」,好在跟專業人士討論時問對問題。
如果你想先看懂家裡的保單保了什麼、家人需要哪些保障,歡迎與我聊聊;稅務的實際算法,請以會計師或稅務律師的意見為準。